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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寄语:2009年10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注会审计教材也根据该职业道德守则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当年的新旧制度考题中都出现了相关的考题,可见其重要程度。2010年,中注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行业诚信水平,2010年的考题也同样出现了职业道德相关的考题!从近几年的行业发展来看,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力度日渐加大,因此对于注册会计师考试而言,职业道德相关内容依然重要,在这里,小编整理了相关的重点、难点,以期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相关的知识。

 
诚信
独立性
客观与公正
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保密
良好职业行为
专业术语解释
经济利益:因持有某一实体的股权、债券和其他证券以及其他债务性的工具而拥有的利益,包括为取得这种利益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近亲属:包括主要近亲属和其他近亲属。
主要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子女。
其他近亲属: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诚信原则要求会员应当在所有的职业关系和商业关系中保持正直和诚实,秉公处事、实事求是。
  注意:
  第一,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等信息存在不实问题,注册会计师不应与这些信息发生牵连;
  第二,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但出具了恰当报告的除外。
 
 
自身利益
(1)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在鉴证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
(2)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过分依赖某一客户;
(3)鉴证业务项目组成员与鉴证客户存在重要且密切的商业关系;
(4)会计师事务所担心可能失去某一重要客户;
(5)审计项目组成员正与审计客户协商受雇于该客户;
(6)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鉴证业务达成或有收费的协议;
(7)注册会计师在评价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以往提供专业服务的结果时,发现了重大错误。
自我评价
 (1)在对客户提供财务系统的设计或操作服务后,又对系统的运行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
(2)为客户编制原始数据,这些数据构成鉴证业务的对象;
(3)项目组成员担任或最近曾经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4)项目组成员目前或最近曾受雇于客户,并且所处职位能够对鉴证对象施加重大影响;
(5)会计师事务所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对象信息的其他服务。
密切关系
 (1)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担任客户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是客户的员工,其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
(3)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所处职位能够对业务对象施加重大影响的员工,最近曾担任会计师事务所的项目合伙人;
(4)注册会计师接受客户的礼品或款待;
(5)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高级员工与鉴证客户存在长期业务关系。
 
专业服务委托

   具体情况   防范措施
  (一)接受客户关系
  在接受客户关系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客户的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和治理层是否诚信,以及客户是否涉足非法活动(如洗钱)或存在可疑的财务报告问题等。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对客户及其主要股东、关键管理人员、治理层和负责经营活动的人员进行了解;
  2.要求客户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或内部控制作出承诺。
  (二)承接业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循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仅向客户提供能够胜任的专业服务。如果项目组不具备或不能获得执行业务所必需的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了解客户的业务性质、经营的复杂程度,以及所在行业的情况;2.了解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和业务对象,以及注册会计师拟执行工作的目的、性质和范围;3.了解相关监管要求或报告要求;4.分派足够的具有胜任能力的员工;
  5.必要时利用专家的工作;6.就执行业务的时间安排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7.遵守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仅承接能够胜任的业务。
  (三)客户变更委托
  如果应客户要求或考虑以投标方式接替前任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应当从专业角度或其他方面确定应否承接该业务。由于客户变更委托的表面理由可能并未完全反映事实真相,根据业务性质,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直接沟通,核实与变更委托相关的事实和情况,以确定是否适宜承接该业务。
  注意:
  注册会计师可能应客户要求在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的基础上提供进一步的服务。如果缺乏完整的信息,可能对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当应邀投标时,在投标书中说明,在承接业务前需要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以了解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理由;
  2.要求前任注册会计师提供已知悉的相关事实或情况,即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后任注册会计师在作出承接业务的决定前,需要了解的事实或情况;
  3.从其他渠道获取必要的信息。
  注意:
  采取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将拟承担的工作告知前任注册会计师,提请其提供相关信息,以便恰当地完成该项工作。在与前任沟通时应遵循相关准则。